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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曹杰见于春主动搭理自己了,却不意外。
见饭做好了,他直接将堂屋里的桌子端了出来,放在院里的枣树下,将带来的陶罐里的汤紧出了两碗,各放了一个大鸡腿,又拿了一对玉色的小骨头玩具给车里的小婴儿磨牙。
自己捧着于春搅的疙瘩汤叼着一块沾满芝麻的胡饼,用右脚踢开门栓,往左边去了。
于春皱着鼻子抿着嘴皱着眉看着五十米开外的那颗三层楼一样高的大柳树,千万条嫩绿的枝条随风飞舞,就像千万只手从忘川探出。
影影绰绰的有些人在哪里扎堆,只看得到人影,想来同曹杰一样过去吃饭的。
于春撇撇嘴,一句话都没有!
果然不能抱啥子指望,毕竟是家暴男,不过,她报复一样的狠狠的啃了一口鸡腿,这走地鸡的鸡皮都是香的,还弹牙。
可惜这鸡很小,只有一公斤左右的样子。
她将两个腿都给了曹荣,还有鸡胸上好啃的肉,势必不给家暴男留一口肉。
然而,曹荣却微笑着坚持:“阿娘吃,你吃多了快快好,我们去看花。”
说着,他倔强的将于春分过去的肉又夹出来,压到于春碗里,筷子横在手里,拿着权杖一样,眼尾上挑,很是权威的样子,“你要听话,我可是你的暖男,你吃了就可以快快好!”
那种老成笃定,把于春逗笑了。
两人大口的吃起来,很有默契的将汤和肉都吃尽了。
汤汁雪白没有腥味,仅有葱姜,香的让人停不住嘴。
两人揉肚子的时刻,还不见曹杰回来,于春就着锅里的热水将碗洗干净。
吃剩的汤汁骨头拌着些带有酒味的高粱喂了狗,又给咿咿呀呀的曹芳喂了两口鸡汤泡的饼碎碎,挺惊讶的,这吃奶的小娃娃竟不哭闹,让自己安生的吃完了午饭。
吃过饭的曹荣不用吩咐,竟捧出一本书,繁体的《宣诗三百首》于春瞟了一眼,就能看懂一个名字,不知道翻到那一页,脆生生的童音响彻小院——
“静夜思,李白,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于春噗的喷出一口水,大宣也有李白这个诗人?是本人吗?在世吗?现在是什么时候,李白可是经历安史之乱的人,大宣名字变了,还是那个盛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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