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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第2页)

更多时候她趴在那,听着听着会觉得灵魂好像抽离了,她会在记忆里勾勒出她的一生,冷静得像一个旁观者。

十八岁吧,刚刚读完高中的她从上海到了西部这座小城。那是距离那场浩劫结束还差两年,知青下乡,支援三线,大时代的背景下,两个或许永远都不会有交集的人就这样认识了。

当年她住在一个农户家里,每天跟着公社的人下田插秧挣工分,隔壁的那个男孩长得并不帅,但是每次都会默不作声地帮她做不完的农活做完。渐渐的,她知道了他的身世,无父无母的一个孤儿被寄养在舅舅家,她看见过每次吃饭的时候,他总是端着碗跺到院子里蹲下狼吞虎咽,碗里素得多荤的少。她看见他穿着破了洞的鞋还有常年都打着补丁的衣服,第一次她跟他说,要不我帮你洗衣服吧。她跟他之间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或者“爱”,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只是等到她可以返回上海的时候,她选择留下来。就是那一天,她跟他说,我不回去了。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好像一辈子的承诺一样。

那个男人长得真的不帅,因为营养不良,年轻的时候瘦得跟竹竿一样,除了那一身因为常年做农活给操练出的肌肉。她问他,你那两颗门牙是怎么回事?

他说,小时候他是见过他爸爸的,他爸爸是当兵的,国民党的,骑着自行车来看过他一次,然后就走了。他追着那辆车跑了好远好远,他以为他是来带他走的,结果不是。他摔了一跤,门牙掉了,一地的血。他只是拣起那两颗门牙又镶了回去。长着长着就成了这样。

她终于不用下田做农活了,镇上有个小学,她被分到了那里当老师。他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比她还要开心,却只会一个劲的说,“当老师好,当老师好!”

她知道他没有读过几天书,却从不厌烦地教他识字看书,她给他念三国的那些故事,讲红楼梦,读水浒传,那个时候他听得津津有味,却因为白天做工太过疲倦忍不住就睡了过去,她听着他的打鼾声,哭笑不得。

后来,他们结婚了。代价是她众叛亲离,她的父母兄弟姐妹都不认她。他总是说这不值得不值得,她什么也没说,就这么安安心心做了他的妻子。她说,我不求你什么,咱们就好好过日子行不行?他什么也没说,却把这些都记在心里,用责任感一步一步撑起生活。

那个年代,是激荡三十年的开篇刚刚敲下第一个松动的音符,还带着一股些微的颤音。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日渐瓦解了,一群小人物把中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试验场,它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不可逆转的姿态向商业社会转轨。

不得不说他是幸运的。从一个供销社拉货的小工成了当地最大的商品批发商。他从广州给她带回来当时最时髦的电子表,从上海带回来最好的丝绸,他请了当地最好的裁缝为她量身做衣服,他买回来当地第一台黑白电视机,家里还装上了电话。当地有很多人都还记得简建国,因为他还有个绰号叫滨江首富。而外人不知道的是在这累积财富的过程里,他吃了多少苦,即使包里不缺钱,他在拉货的时候也只会吃五毛钱三个的锅盔而不是下馆子,无论再晚,他都要回家,而不是陪客户在外面花天酒地,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些声色场所,唯一的一次是带着她去当时最豪华的旋转舞厅,一进去他就晕了,“算了算了闹得头晕。”她又穿上了旗袍,那是上海人生来就有的烙印,他坐在舞池旁边,看着她跳着他一辈子都不会跳的交谊舞,看着她笑颜如花,觉得这样也挺好。他从不给自己置办衣服,常年就是那一身,冬天一件军大衣,夏天一件汗衫,脚上永远是那双纳的黑布鞋。他的袜子总是会有补丁,但是却可以一掷千金给她买貂皮大衣。他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是人们口里的暴发户。若干年后,当人们用无比鄙夷的口吻嘲笑人品位低俗的时候也会用这样的字眼。但是,这就是他,有着最朴素的情爱观和家庭责任感。他只会给最爱的人最好的,即使这样的好在今天看来显得粗鄙而又没有档次,就好像他亲自动工修建装修的这栋房子。但在看见他盯着工人打地基的时候,她是幸福,在看见他亲自刷墙壁的时候,她是幸福的,在他抱着她跟女儿说,“这是咱们的家”时,她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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