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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余初在谭知静的建议下开始写日记,他写的
第一篇就是关于今天。在之后的岁月里,他时常回到这一页,用不断成熟的字体对这一天添加注释,直到终于写出来:“那时候我其实还想再问他一个问题,他救了丑丑,能不能也救救我。我还想问自己一个问题,我能不能也学他救一只猫,我能不能救妈妈。”
“那明天……明天你真愿意带我去宠物医院吗?”十八岁的余初实际问的是这个问题。
“我之前怎么和你说的?”谭知静反问他。
余初眨了眨眼睛,明白他的意思了,惊喜地笑起来,水汪汪的小狗一样的眼睛一笑就变得弯弯的,从纯粹的悲伤直接切换到纯粹的喜悦,“那等我放学以后行吗?我想把自习课上完……当然你要是等不及的话----”
“我等你放学。你和你家里说一声,是我直接去你学校接你还是----”
余初已经迫不及待地猛点头。谭知静也笑了,“那我到时候去接你,你带好手机,到时候联系。”
余初又使劲儿点头,恋恋不舍地和他道别,却又不敢频频回头,怕把谭知静吓到。
直到要拐弯时,他才忍不住回头看了第一眼,看到谭知静也走了,只剩一个缩小的背影。谭知静的大衣不见了,不在身上,也不在手上。只穿了一件衬衣的身影在这春寒料峭里显得孤单而萧索。
余初始终都不知道谭知静这天为什么会陪他走这么远。
第21章 大衣
等谭知静彻底消失不见了,余初回到他们分别的地方,在绿化带旁边的那只垃圾桶里找到谭知静扔掉的大衣。
这只垃圾桶用的人少,主要是给清洁工人往里面倒土和落叶,所以看起来十分干净,这肯定也是谭知静选择它的原因。
衣服掉得不深,余初用手就够到了。把衣服掏出来,抖一抖,再拍一拍,就不觉得脏了。余初把大衣挎在臂弯上,又去物业那儿要了个不透明的袋子,把大衣装进去,拎回家。
他在电梯里发现自己眼皮还是有点儿红,就坐在楼梯间里消磨时光。妈妈整天心不在焉,不会发现他哭过。但今天余副局也在家,他那双眼睛跟探照灯似的,一眼就能看出来;而且他喜欢刨根究底,不像妈妈,即使发现了也好糊弄。
余初坐到台阶上,袋子就在脚边,他看着里面的大衣,越看越喜欢,忍不住拎起一个袖口,在上面摸起来。他摸了一会儿袖子,把大衣又拽出来一些,去摸衣服的内侧,贴着身体的那一面。这里大概是腰部的位置,手背贴着衣料游走,就像是抚摸到了谭知静的腰腹。
他玩儿这个游戏玩儿了好久,忽然想起来不能太磨蹭,不然来家里做饭的阿姨就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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